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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槎洲族譜》所涉疑題的再探與秩調

——並以陳遇夫當年重校族譜時所留存疑作為推演依據

[日期:2022-01-13] 来源:美国松石居书坊  作者:陈天璇 [字体: ]

 

前言:我非是族譜研究的偏好者,我所以一再撰文談我族譜,原因有二:

一、是胞兄陳天倫視我家族譜的保存和下傳最熱心,他授意我把帶到美國的《槎洲族譜》務必設法借助電子發放和實紙出版而得以流傳,故此我通過寫博客之便,轉而在陳氏宗親網刊出。

二、是這份《槎洲族譜》曾經是我祖父陳成烈在世時擔任槎洲村長最後一任所留下的又是代代下傳的續寫陳遇夫重校的舊檔案,上世紀六十年代由他當年的秘書因移民至美國帶到紐約,胞兄把它複印,並予我一副本。它所以在《陳鳳台研究》網出現的經過與緣由大致這樣。

沒想到是,它有後續。那就是眾宗親的審閱和反應,譽多貶少,總的是好。

繼而族中有前輩向我介紹了有關陳鳳台的七子世系,及可能的關聯,我遂即興追索,撰了《陳鳳台世系的上溯》推擬,並被因而帶進了有關的世次答問,也觸及到《槎洲族譜》對錯討論。其間,最锲而不捨的有陳氏宗親陳經緯君,他仔細地推算了我族朗美那段世次,幾度撰文指出父子年距不合,並連絡我是否應該深入研查,找出其缺漏,試論其真偽。這非一項普通建議。它除了沒有供查的真憑實據,也涉對所傳族譜質疑屬不恭。故此以下撰文:再探,是把存疑的部份仔細翻讀;秩調,是對未符的年代另作揣測。

又,舊譜行文是否錯接失真或年代上抄傳有誤,也牽涉早期先人遷徙緣由,我基於陳遇夫重校時亦曾存疑,遂在此試圖用其所言為調探依據,尋新答案。

以下,就幾個常見的反覆答問疑題,選關鍵的,逐一在此與眾宗親榷商:

(一)此“墓葬”,彼“祠堂”(開章先談六村始祖)

——陳從善的墓到底在那裡?

常有人問:陳天祥又其後亦稱陳從善的“墓”在那?《上閣東山》譜載,“在上閣老鼠崗”,地點明確。

至於為何在朗美亦出現恭奉他的“特祠”,應非是用作為虛飾。

對於祭祀,陳遇夫編撰《家譜錄》第三卷,內中有“祀典考”一文,談及各地宗親對先人除了立“墓”或“因地立祠”,都為“以供祀事”,都是出於“以致敬思之意”;因而,亦曾有“特祭”和“合祭”之區別。故此,今人所見某先人(比如陳從善)“上閣有特祠,朗美有特祠”,其實“是一父二子分祭也”。是對“宗廟之敬不忘本也”!

今人對此一再大做文章,只是不知其中就裡。以為發現了什麼「硬」証據。

又,比如陳巧,恭奉他的“特祠”何止一處兩處。

(二)避“兵戎”,走“胡妃”(務須澄清最大關鍵)

——陳猷離開南雄確切年代?

對此,陳遇夫對我族初遷祖陳猷當年離開南雄的「年代」,幾度質疑。他曾說,“竊意石頭初遷,決非咸淳”(見《本支考》)。

然而,他修譜時,出於“今世俗相傳謂咸淳二年以宮嬪之故(即「胡妃起禍」)。(但)其說不見史傳。”(見《石頭譜》)又,雖曾經(親赴新會查探,“嘗細求其實,(卻)得之鄉老所紀遷居來歷事跡,則(是在)紹興元年。(這顯然是不同,他遂補充)紹興改元,在高宗建炎四年。”(同上,見《石頭譜》)可是,他最終還是採用和保留舊譜原來記載,並解釋說,“蓋譜牒不存,郡邑之志有闕,流俗沿訛,固其宜也。”(見《本支考跋》)。

這也解釋了陳遇夫重修舊譜時為何仍用了「胡妃起禍」之說,未採「紹興元年」,是因那更為適合當年大家已習慣的認同「說法」。

(三)有“遺漏”,再“添補”(石頭祖輩為何重校)

——我族陳猷下延子孫世次?

據載,陳遇夫對我族初遷祖陳猷下延子孫世次的「補回」,兼述緣由。

他這樣說,“舊譜以猷翁(即是陳猷)為始祖,以初遷祖從善翁(即對以六村「上閣東山」及「朗美」的下延子孫而言)為二世祖。……而巧、迪、仁(即是指陳巧、陳迪、陳仁甫、義甫、禮甫、智甫這四名兄弟)三代則闕。”(見《本支考》)他認為這缺漏,是由於「動亂」和「遷徙」所致,他先後在追述我族源頭時,特別指出,“而按石頭舊譜,則稱先世避金亂由汴梁遷南雄,蓋颍川,汴梁也。地居四達,為戎馬所必爭,故自普室渡江,從而徙者,遍東南……”(見《颍源記略》)。接下來,陳遇夫以我族的幾度遷徙入題,“南雄而後,一遷而至石頭,再遷而至東山,……則家譜所載,而又以元末大亂,史志遺缺,年代事跡,訛失居多…… ”。這無疑給他在陳猷之後補回遺漏的「三代」添加了理由,且,他更直陳,即便“考元史(我族遷至朗美約在元末明初階段)所書,及東粵志所記,元時人物事跡,大抵十闕八九,國史且爾,況家乘乎,譜牒亡失無怪也。”何況,這「三代」的發現是在他重回朗美認祖歸宗回復陳姓的年代“海禁既解,族伯文學化士(這或是陳振中,非是陳遇夫本人),始考系於石頭,歸修族譜……(乃成為當時最新的有關中間那段連接世次所缺一項大突破的成果)。”

不過,他亦謹慎地指出,“第世數不無傳疑,蓋未及詳核。”(見《本支考跋》)也為此,陳遇夫親至新會石頭,欲確實這三代的世次與年代,他尋得有關陳巧記載,但他說,“據《真君本傳》,則年代未符意。傳文與遺囑,咸淳宮嬪之說多誤。”(原文來源同上)這其實算是「存疑未決」的有關結論。

又,他認為“……世數之多(應是指添了「三代」人),非世數誤,乃記遷移之歲月誤。”(同上)陳遇夫這句評語,亦顯示他對我族這段世次比較肯定,而對生卒遷徙年月則存疑。

(四)吾“提領”,是“官職”(陳遇夫答同名之問)

——陳有志的生卒年及官職?

譜內,陳遇夫對我族有關陳有志的生卒年代及其「官職」,亦有評述。首先,即便在他年代,已有人對陳有志(因族人慣稱他為「陳提領」)是不是陳從善的裔孫亦曾提出異議。

然而,對此,陳遇夫交代說,“據稱新寧沖金譜載,志祖兄弟三人,曰:提綱、提紀、提領。”繼而,他說,“提領,職名,非字(即個人族譜上「別名」)也。古人屬稱,書官不書字。”

另外,陳遇夫再指出,陳有志在「遺囑」內,“既云三代孤單矣,安得有二兄。”(見《本支考》)時至今日,我仍接到有人向我如此提問,這應是「無謂」的爭議。希望這問題自此無須辯。另一個未清楚的問題是,有關陳有志的生卒年代及他的「提領」官職是指在明代抑或在元朝任職。對此,陳遇夫也曾直言,“志翁(即陳有志)受職,亦非洪武千七提領,乃元朝行鈔沙之官。”

他在討論陳有志的生卒年月時曾談及元世祖所用的「至元」年號及其前後史事,並對「遺囑」所說年月不無質疑之問。他說,“以世次逆溯之,則永樂十年正屬八世祖良佐時(即朗美陳良佐年代,相當於陳有志下延第五代)。”唯是這段“史志缺遺”,頻稱不解。(來源,同上)

(五)牽“一髮”,動“全身”(亦問應否假作虛擬)

——依次秩調三次遷徙年代?

是以,承接上述那些質疑,我在以下嘗試秩調我族早期祖先三次遷徙的年代和背景:一、把陳猷遷新會石頭推前,採南宋紹興元年作為切入點;二、把陳天祥遷上閣東山依序秩調至咸淳二年前後階段;三、把陳元康遷六村朗美順延秩調至元明交替期。

這樣,一旦遷徙年代改動,其關鍵變化亦隨來,它顯示出另些情況: 一、陳猷到新會石頭時,與陳鳳台扯不上邊,陳猷肯定不是陳宣,只屬同宗不是同支;這亦反証陳猷後人,來自汴梁。二、陳天祥或稱陳從善遷至上閣東山,背後歷史緣由可以是避兵戎,亦可以是出於參與南宋勤王,因為崖山海戰地近江門之濱;可解釋為劫後餘生,定居那裡。

另外,也推遲了我族第三次南遷的背景。比如,陳元康於元末明初之際,遷至六村朗美,理由可以有二:其一,是遵從陳有志遺言叮囑,管理那裡提領所擁稅田;其二,是元明交替多盜賊流民,陳家宜人進駐當地看守。若然把隨後時勢與祖先年代套入那段陳氏朗美歷史,恰好使陳良佐生卒秩調至明永樂時期,同時,這亦說明提領後人在朗美是名門望族,故此那段祖先與陳白沙等有交往唱遊;再者,陳佩璿在明末清初所撰的《紀變錄》,見陳氏家族田地豐盈,多次組村人力抗流寇。由陳元康在元明交替到陳佩璿在明清轉朝,都為護田,相映成趣。

(六)這“半段”,最“可信”(幾經考證承傳無誤)

——朗美後期與槎洲的關聯?

最後,無論是選擇依原譜,或是採用秩調年代,《槎洲族譜》所載朗美後期幾代與槎洲十房分支的紀錄,世次不變,年代可信。

因由陳遇夫下延至第十代,父子平均年距是三十一,承傳合情合理。再上溯朗美初段,由陳佩璿至陳虛白,各人均曾列有生卒年月,各代父子平均年距是三十五,也無須質疑。

年距問題,出在再向上溯。在這一節,讓我從頭簡述《槎洲族譜》所錄各代世次,與其間四度遷徙與繁衍。

先簡單界定《槎洲族譜》的人物關聯,它首先是指那些在台山六村槎洲村內由陳遇夫開族以來下延子孫的全譜系而言,然後亦指由他上溯在朗美、上閣東山、與新會石頭的所有有關他的這一血緣直系祖先,及他們各代的旁系同一共祖支派,直回溯至曾住在南雄珠磯巷的始祖陳猷,而他的先輩曾遷自颍川,那是更早源頭。但,因陳猷對他上輩沒留下任何實際族譜記載。

嚴格地講,陳猷在南雄珠磯巷時所有其他親人及與河南颍川陳氏源頭的關聯紀錄實無從確證,只能空懸,留待後人有新發現新證據時,再補。

據譜,陳猷由南雄遷新會石頭。六十歲生一子陳巧。向下繁衍,計有陳迪,再有陳仁甫(陳義甫、陳禮甫、陳智甫)四兄弟,而陳仁甫生陳天祥、陳天任二子。是陳天祥,及長,遷出石頭,定居上閣東山,由他下延有一子陳夢麟,有孫陳有志曾官至提領,遂成名門望族,延長子陳七一,添有二孫陳元康、陳元福,隨以陳元康遷六村朗美,這是這一脈第三次遷徙,即新會石頭、上閣東山、六村朗美。

陳元康在朗美的下延繁衍分成支派,其中能逐代追踪至陳遇夫那一支的承傳是先傳2 陳信,再下傳3 陳以道,然後依序是4 陳良佐,5 陳輝、6 陳璉、7 陳存規、8 陳虛白、9 陳大為、10 陳振中、11 陳燕垣、12 陳佩璿、才傳至13 陳遇夫,前後共計有十三代。

因在陳佩璿時,清廷下令朗美居民全部北遷,陳佩璿與妻在台城不久去世,其子陳遇夫年幼無親遂隨其姊至梅姓夫家暫居當看牛童,後改姓梅並獲梅氏出面舉薦參加鄉試,先舉秀才,後點解元。他隨回復陳姓,遷返朗美。

至清康熙四十二年,即1703 年,陳遇夫擇地在槎洲建村開族,其子陳瀚,添十個孫,其後分為十房,筆者在槎洲譜系內,是出自第八房,前後合計是第十代。由筆者上接陳遇夫直系各代承傳是:2 陳瀚、3 陳之桐、4 陳司爟、5 陳滋靈、6 陳玉球、7 陳樹蒼、8 陳成烈、9 陳百齊、10 陳天璇。

其中,陳瀚是清康熙甲午解元,與陳遇夫被合稱為“父子解元”,下延孫輩陳司爟是嘉慶壬戍進士,為此這一脈素來被稱為承繼書香的支流。若指基因,則應是遍及每一房子孫。若言風水,陳存規的“臥虎吐玉”墓則別有說法。

回看年代,業已在前面指出,由陳遇夫至第十代,父子年距是三十一,承傳合情合理。再上查察,族譜亦載,由陳佩璿至陳虛白,均曾列有生卒年月,各代父子平均年距是三十五,也應無須質疑。

唯是,從陳虛白再上,生卒年月則闕,年代模梭待證。這遂成被歸入可予秩調我族早期祖先三次遷徙年代的分水嶺。這篇虛擬,我試圖逐層借歷史推演,一直溯至陳猷,理由亦依作出交代,抛磚引玉,焉無對錯,宗親指正。

槎洲裔孫陳天璇(美國松石居書坊,2022 年1 月9 日)


(以下相片为陈经纬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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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匿名 发表于 2022-1-15 13:14:16
若有陈遇夫版之前的旧谱或碑文记载陈猷即陈宣才可信同一人!不能陈毓铮说陈猷就是陈宣!陈遇夫写谱时都不知,陈毓铮会知?离谱!没有陈遇夫版之前旧谱或碑文记载证据,陈猷就是陈猷!
陳天璇 发表于 2023-5-5 10:36:48
族譜內容所以爭持,是因各有不同版本。以《石頭譜、東山朗尾譜》而言,《槎洲族譜》是以陳遇夫在清康熙(1703年)校的為據。內中,陳天祥墓在上閣老鼠岡,與祖妣梁氏合葬。陳巧有《六真君本傳》,沒載生年,死時九十六歲。陳遇夫在《本支考》稱,“傳(指陳巧傳)文與囑(提領)書”,則年代未符意,“多誤”。陳經緯君的掃描頁是今人拚揍版。在天祥條目,列有兩處墓葬,可知在這本「陳氏世系」內,他上接下延祖先算是誰?
陳天璇 发表于 2022-2-9 5:50:21
舊族譜與碑文,也是不足信的!討論問題,應依從“論點、論證、論據”三邏輯。三言兩語,意氣用事,無補爭議,難以服人。我祖陳遇夫在康熙時期重校族譜,既有取捨,也有質疑,但遺憾是,他對他所“重校下來”的各環節,也不是全“按照所見”而直書的。我已在拙文指出來,他到新會尋訪證據,看見了官樣的批文,但他還是把「胡妃之亂」作為遷徙年(開禧元年),卻又留了一筆在《本支考》,說年份差距大。所以,把爭議留給了後人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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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3-5-5 10:36:48
族譜內容所以爭持,是因各有不同版本。以《石頭譜、東山朗尾譜》而言,《槎洲族譜》是以陳遇夫在清康熙(1703年)校的為據。內中,陳天祥墓在上閣老鼠岡,與祖妣梁氏合葬。陳巧有《六真君本傳》,沒載生年,死時九十六歲。陳遇夫在《本支考》稱,“傳(指陳巧傳)文與囑(提領)書”,則年代未符意,“多誤”。陳經緯君的掃描頁是今人拚揍版。在天祥條目,列有兩處墓葬,可知在這本「陳氏世系」內,他上接下延祖先算是誰?
第 2 楼
陳天璇 发表于 2022-2-9 5:50:21
舊族譜與碑文,也是不足信的!討論問題,應依從“論點、論證、論據”三邏輯。三言兩語,意氣用事,無補爭議,難以服人。我祖陳遇夫在康熙時期重校族譜,既有取捨,也有質疑,但遺憾是,他對他所“重校下來”的各環節,也不是全“按照所見”而直書的。我已在拙文指出來,他到新會尋訪證據,看見了官樣的批文,但他還是把「胡妃之亂」作為遷徙年(開禧元年),卻又留了一筆在《本支考》,說年份差距大。所以,把爭議留給了後人至今。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1-15 13:14:16
若有陈遇夫版之前的旧谱或碑文记载陈猷即陈宣才可信同一人!不能陈毓铮说陈猷就是陈宣!陈遇夫写谱时都不知,陈毓铮会知?离谱!没有陈遇夫版之前旧谱或碑文记载证据,陈猷就是陈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