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支系,也非同一輩份的人。目下“(談)陳遇夫”作者依然把沒有去新會潮蓮查訪,列為陳遇夫的“失察”。曾幾何時,陳日生、陳文鏡也這樣表示過“可惜”;在我看來,這既是仿前者“放空炮”,也只能算重拾別人的話。試想,如果這兩族人,不是同源同支,彼此相隔141年先後遷到那裡,後人會說其祖先曾是兄弟?
我不想去評述《潁源記略》,也不想在這把《陳謨遺牒》與之比較。該文作者在提及《潁源記略》所作的分析與陳述中,一段最明顯的中國歷史常識錯誤是把北宋“金亂”之後,“接上”東、西晉朝。那是“誤解”了陳遇夫泛談汴梁在過去歷史上的地理重要性。那不是用作為連接下一段的陳氏的“新發展”。“金亂”之後,是南宋的偏安“江左”開始,及南宋的幾度“與金爭持”之局。把“金亂”推回到“三國”之末,是該文作者對中國歷史朝代接替的“疏忽”。絕對不是陳遇夫那篇《潁源記略》這樣說。這是應澄清,否則易混淆也誤導。
還有,陳遇夫的正確出生地是朗美村,時代是清康熙之世,台山不稱“矬峒都”,應是叫“新寧”了,已非屬新會一部份。嚴格地說,也非“斗山”,朗美村是在沙坦市(王景花形容的“小澳門”)旁邊的一條村,陳遇夫擇地槎洲另開族,其地也就在沙坦市以西不遠處,是夾在大灣村之北及秀墩村之南之間,均屬“六村”範圍,與斗山地理上就是有很大一段距離的。據知,《潁川月報》的總編輯陳文俊,也是沙坦市旁邊村落的“六村”人。他似乎也曾參與過該文作者編校那本《陳氏族譜新編》(鄧沖)2016年版。他當不會不知道這些的。
    我只是“少小已外移”的一陳氏,對族譜所知和興趣,都是一般。我把槎洲族譜發放網上,也是為了圓了吾兄一個守護族譜夢。我談到族譜內人事,總賞試從中國歷史去核實。我信中國廿四、廿五史所陳,多於任何一族族譜。
    是以,在過去十年,在這鳳台網,與陳氏宗親們討論有關陳鳳台的世次種種,包括《陳謨遺牒》,我都是從中國歷史檢視各式各樣話題。我曾找出不少不可信的“你抄我借”的痕跡,他們之間時或出現錯誤,便相互間又見矛盾。
    加之,在這之前,我曾用鳳台七子發放的在網上能見的族譜去推研多種可能,總覺得陳猷與鳳台的血緣關係,有“似,亦有不似”的兩向論。說真,槎洲一族“是或不是”與鳳台一族曾有直屬關聯,我無所謂。也只不時拿他們倆相關資料互為比較,偶有即興之作,僅此而已;實也無任何代表性,閒暇之作。
    我發覺,也認為,鳳台七子各支各派,對陳猷一族的“拉攏”、或說是,擬收為其群屬的傾向是明顯的。但,他們各自族譜的複述卻呈現不一致。糾纏爭論難免。而且,有些人總喜歡想我也能“對這對那”評論、表態。在疫情困家的當下,我終於花時間重看陳猷一族與鳳台一族的種種關聯之問,並因而再撰文討論裡面的一些謎團與誤區;遂有虎年以來“重新淺釋《槎洲族譜》”之談。
    也許乍看之下,彷彿是,我今時對我過去對鳳台一族那些或屬附和之議,現時是予以明顯否定;其實,不然。過去是,“似”,有“可能”(這是我曾說及常用的相關詞);我現時的“重釋”,是得出“不可能”結論,因為從相關的人事及中國歷史各朝各代發展看,是潁川世系的不同支派及不同時代的兩群陳氏宗族的人,恰巧都遷到了廣東這範圍內繁衍而已。不過,我對鳳台一族從閩遷來,及他們的上溯下延那些世次,基本上還是保持我原有的種種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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